视点:减税措施应顺势而为发挥积极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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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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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税的目标和措施比较明确,推进起来可能仍有一定难度。从客观上看,某一税种的改革,要服从财税体制改革整体推进的安排与节奏,甚至要受制于其他方面改革的进度。此外,中央提出的“研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涉及如何科学确定税率降低的幅度,必须统筹考虑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结构性改革需要大力推进,必须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大力度,减税措施亦应顺势而为,发挥积极效用

   日前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透露,我国税制改革持续释放红利,带来明显的减税效果。据统计,2015年支持“双创”共减免税3000亿元以上,其中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落实高新技术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1400多亿元。此外,营改增几年来也为企业减轻了大量税负。

   今年要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必须继续从供需两端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尤其是在供给方面,运用好结构性减税手段,帮助企业渡难关、调结构、增后劲,有效推动“双创”和“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等重要战略的实施,扩大有效供给,被视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措施。

   近来受到关注的减税措施,其中不少已由有关部门研究、酝酿多时。比如,在前期多个行业进行营改增的基础上,财政部表示要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在个税改革方面,增加税前扣除的问题颇受关注。实际上,“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多年来明确的改革目标,改革内容之一就是在合理确定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基础上,适时增加赡养老人支出、抚养子女支出、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等专项扣除项目,以更好地照顾纳税人本人及家庭的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实际情况。

   可以看出,这些减税的目标和措施是比较明确的,但推进起来有一定难度。从客观上看,某一税种的改革,要服从财税体制改革整体推进的安排与节奏,甚至要受制于其他方面改革的进度。比如,营改增实施几年来,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企业的生产能力,增加了就业需求。但目前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尚未推行,而且是比较难啃的“硬骨头”。在这几个行业实行增值税,确定税率、组织征管以及对企业的税负影响等问题均较为复杂。此外,中央提出的“研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涉及如何科学确定税率降低的幅度,必须统筹考虑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个税改革方案的设计有一定复杂性和技术上的难度。单就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扣除而言,如何做到对不同纳税人公平对待就应该十分审慎地考虑。同时,个税改革还涉及合并税目、优化税率、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强化征管等问题,这些有的是可以直接解决的,有的则牵涉面较广。

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结构性改革需要大力推进,必须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大力度,减税措施亦应顺势而为,发挥积极效用。在财政收支矛盾凸显、平衡收支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减税改革需要很大的勇气和智慧。

   推进减税事关结构性改革和稳增长,而且对企业、个人影响巨大,无疑应积极稳妥进行。要科学设计方案,使相关税收改革措施公平合理,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在此过程中,应提高决策的透明度,集思广益,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有些税种改革难以一步到位的,也可考虑分步实施,成熟一项推进一项。比如,个税专项扣除项目中赡养老人支出、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等操作难度较大,可以考虑先实施扣除教育费用等较易实施的项目。

   同时,税收法定原则不但要体现在税制改革中,也要落实在税收征管中。一方面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同时要把国家的税收减免、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杜绝收过头税,使减税的红利切实惠及企业和个人。

   此外,减税的效用需要其他财政政策工具的配合才能更好地发挥出来。比如,适当提高赤字率、提升政府债务规模,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等。只有财税、货币金融等多方面政策的密切配合、协调,才能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政府网)